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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3   点击:83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烹饪餐饮协会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文件
常州菜研究院

 
常商商贸〔2016〕208号


 

关于开展2016年“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商务局及有关单位:
“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常州餐饮企业打造品牌提供了舞台,更有效提高了我市餐饮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此,2016年将继续开展“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
现将2016年“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认真落实,为提升我市餐饮业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16年“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方案

   2.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


附件1
 
2016年“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方案
 
“唱响常州菜”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常州餐饮企业打造品牌提供了舞台,更有效提高了我市餐饮业的知名度。2016年是我国餐饮业全面开展供给侧改革,深化转型和检验变革创新的初步成效的关键之年,为积极促进餐饮企业适应消费品质提升,服务消费需求多元化与消费体验时尚化的需求,我市将继续开展“唱响常州菜” 系列活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唱响常州菜”的系列活动,打造“常州菜”升级版,突显“常州菜”亮点,加快提升全市餐饮业服务水平,继续扩大常州餐饮业的影响力,为满足民生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弘扬饮食文化  打造餐饮品牌
倡导绿色餐饮  促进国际交流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常州菜研究院
协办单位:常州市餐饮商会
常州市旅游协会
支持单位: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华怡明都集团
常州日报
常州晚报
常州电视台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常州十大样板厨房

1.评选时间
7月15日—8月31日

2.评选思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提高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树立“榜样作用”,全面提升常州餐饮市场的食品安全意识,评选出“常州十大样板厨房”。

3.评选方法
拟定精选细则,采用餐饮大师、企业代表、食药局专家与媒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精选。

4.参评范围
常州餐饮行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自愿申报。

5.评选组织
成立常州样板厨房评选委员会,评委会名誉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庆担任,陈庆明任主任,陈正贵、秦益霖任副主任,金华平、杨颐华、焦德龙、王保华、邹申、许术易、罗以凌、蒋立平、王劲、蒋雪礼、戴光宇任委员,秘书长由符学平担任。

6.评选程序
(1)审核——确定参评资格。
时间:7月15日至8月15日
(2)精选——专家组综合评分,评选常州十大样板厨房,采取申报材料审核加现场评定的方法。
时间:8月15日至8月31日

7.评选纪律
严格评选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凭标准、凭数据说话,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二)2016中国技能大赛(江苏赛区)暨常州地区获奖作品颁奖——优秀作品展示
1.时间:5月10日至9月17日
2.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活动内容:依据大赛成绩排名,由各辖区协会(商会)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精选出代表本地区有特色、有影响的菜品和金牌服务员。

(1)授牌
“常州金牌名菜”10道、“常州金牌点心”10道、“常州金牌凉菜”5道、“金牌服务员”5名。

(2)现场展示
当选的金牌名菜、金牌点心、金牌凉菜、常州十大样板厨房图片进行现场展示。邀请市有关部门、省内外行业协会及专业人士现场交流。

(三)中意美食文化交流
1.时间:9月17日18:00
2.地点:奥体明都大酒店
3.活动内容:由华怡明都集团、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意大利威尼斯巴巴雷乔旅游学院,共同展示中意美食。
五、活动要求
请各辖市区商务局及餐饮商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请各餐饮企业认真准备、踊跃参与,借助主题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发挥常州餐饮特色;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016年8月2日

 


附件2
 
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
 

                项目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许可与公示(10分)★食品经营许可证(5分)1.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亮证经营。
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为关键项,违反则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0分。
2.持有有效证,未亮证经营得3分。
 
量化分级
(5分)
1.单位量化分级年度等级为A级;
2.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公示。
查看证明材料或资料,量化分级年度等级符合要求得3分;现场见量化分级管理等级牌得2分。 
制度与人员
(14分)
制度管理
(8分)
1.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企业必须具备风险管控能力,对食品安全、营业场所、企业财产等做出有效的保险产品安排。
制度健全得8分,缺一项扣1分,缺二项得0分;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2分,未配备得0分。 
人员管理
(6分)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方能上岗;
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3.企业要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和完善员工社保及具它保险的补充措施。
符合两项得6分;有1人违反任一项扣2分;有2人违反任一项得0分。 
环境与场所
(21分)
环境卫生
(5分)
1.经营场所整体环境保持整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
2.餐厅、包厢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未发现鼠迹、苍蝇、蟑螂等得2分,无吸烟迹象得2分,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1分。 
食品处理区
(6分)
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布局合理,符合条件得2分 
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饪(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的场所。各功能间齐全,符合条件得4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专间
(5分)
分别设置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等相应操作专间。按要求设置专间得3分 
专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且凉菜间、裱花间设置专用冷藏设施。符合条件得2分;有一项不符合得零分 
设备
(5分)
1.排烟系统、油烟净化器须符合国家标准;
2.企业原料检测的设备、消防设备符合国家要求;
3.地沟需加盖、无杂物、无异味。
符合条件得5分;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采购与贮存
(20分)
原料采购
(15分)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完整、准确。制度齐全5分;记录完整准确10分 
贮存
(5分)
1.食品和非食品库房或区域分开设置,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
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符合每项条件得5分,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食品添加剂
(10分)
食品添加剂管理
(7分)
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有使用记录。符合“五专”得5分,有一项不符合得零分;使用记录完整准确2分 
食品添加剂使用
(3分)
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符合条件得3分 
餐饮具消毒
(5分)
消毒记录
(5分)
有完整的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流程、记录。符合条件得5分,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餐厨垃圾
处理
(5分)
餐厨垃圾
处理
(5分)
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有完整的餐厨垃圾处理台账,台账记录完整清晰。有协议得2分;有处理台账并记录完整清晰得3分 
其他
(15分)
应急预案
(5分)
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且有相关记录。有预案得3分;有记录得2分 
食品留样
(5分)
有符合要求的食品留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留样和记录。有留样设施得2分,按规定留样得2分,有记录得1分 
培训
(5分)
建立培训档案,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档案、记录等得2分,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得3分 
加分项
(10分)
先进管理
(4分)
积极采用“五常法”、“六T法” 、“7S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或结合单位实际采用先进管理手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按实际开展情况加分。 
特色菜肴
(4分)
有体现地方特色的菜肴或行业独创菜肴。查阅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料,符合要求加2分。 
人员素质
(2)
1.从业人员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营养配餐师证书;
2.市、省、国家级获奖情况。
查阅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料,符合要求加2分。 

 

 
注:1.考评内容满分为100分。
2.★项为关键项,违反则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前5年内如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申报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
3.允许有合理缺项,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4.考核评价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入围“样板厨房”示范单位,结合行业水平及加分情况,最终评出常州 “十大样板厨房”。 

    


  
 

 常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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