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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开展中式烹调师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点击:20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烹饪餐饮协会
关于落实《开展中式烹调师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餐饮协会(商会)、相关餐饮单位:

        根据常人社发〔2018〕72号文件(关于印发《开展中式烹调师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总工会和常州市商务局联合开展中式烹调师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此次培训活动。
(详情见附件)
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2018年4月30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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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式烹调师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
1、市区(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金坛)及省内户籍的中式烹调师;
2、从事中式烹调工作工龄满6年,并于报名登记表上盖单位公章;
3、本次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交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报中式烹调师技师必须持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工证书满2年;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必须持有中式烹调师技师证书满3年。
 
报名登记表提交要求:
1、申报专项培训须由单位统一申报;
2、高级工申报必须持有中级工证书,技师申报必须持有高级工证书满两年,提交复印件;
3、申报提交内容:
申报表格:完整填写的培训登记表(单位必须盖章,表格必须填写完整)
纸质文件:个人免冠2寸照片两张、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者合同复印件)、等级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培训登记表统一电子邮件提交:prxh0519@{域名已经过期} 
5、联系电话:
     符学平:18661177771
     濮本宗:13338187310
     曹敏毓:138150572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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